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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子公司Launxp International Co., Ltd.擬與冠科美博公司(Apollomics Inc.)簽訂亞洲區 (不含中國大陸、香港及澳門)APL-101藥物專屬授權合約
序號
1
發言日期
114/03/28
發言時間
16:20:19
發言人
嚴世峯
發言人職稱
副總經理兼財務長
發言人電話
04-23205691
符合條款 第 8 款
事實發生日
114/03/28
主旨
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子公司Launxp International
Co., Ltd.擬與冠科美博公司(Apollomics Inc.)簽訂亞洲區
(不含中國大陸、香港及澳門)APL-101藥物專屬授權合約
說明
1.事實發生日:114/03/28 2.契約或承諾相對人:冠科美博公司(Apollomics Inc.) 3.與公司關係:無 4.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(或解除日期):NA 5.主要內容(解除者不適用):針對非小細胞肺癌(NSCLC)新藥擬簽訂專屬授權合約。 6.限制條款(解除者不適用):依合約第12條保密義務規定,不公開相關合約內容。 7.承諾事項(解除者不適用):無 8.其他重要約定事項(解除者不適用):無 9.對公司財務、業務之影響: 本公司須支付授權金及相關費用,在取得技術授權後,未來將有助於本公司 產品研究開發與相關業務之拓展。 10.具體目的: APL-101為一種強效且具有選擇性的酪氨酸激(西每)抑制劑(TKI),其適應症 為具有c-Met擴增(amplification)的非小細胞肺癌(NSCLC),目前市面上並 未有核准c-Met擴增的藥物。APL-101在人體二期臨床試驗數據顯示,其治療 效果,安全性高、副作用小等優點,將進行人體三期臨床試驗等後續開發。 11.其他應敘明事項(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,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): (1) 本案業經第三屆第三十一次董事會決議通過,並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後續 相關事宜。 (2) 新藥研發具有開發時程長、投入經費高、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之特性, 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,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