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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本公司收到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來函

序號

2

發言日期

113/12/17

發言時間

08:25:57

發言人

林慶琳

發言人職稱

副總經理

發言人電話

04-23205691

符合條款 第 2 款

事實發生日

113/12/16

主旨

公告本公司收到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來函

說明

1.法律事件之當事人:本公司
2.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: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
3.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:113年度商暫字第29號
4.事實發生日:113/12/16
5.發生原委(含爭訟標的):
 本公司原定113/12/12召開董事會審查股東提名之補選董事及獨立
 董事候選人名單,惟12/12當天部分董事及獨立董事請假及缺席致
 未達法定開會人數無法召開董事會審查名單,提名股東因而向智
 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聲請暫時處分暨緊急處置。
6.處理過程:
 本公司於113/12/16接獲委任律師通知收到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緊
 急處置之民事裁定,本公司應將股東(月太)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
 公司提出之董事候選人陳國強(法人股東(月太)湛生物科技股份有
 限公司代表人)、顧啟東(法人股東(月太)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 代表人)及獨立董事候選人林佳儒;股東鄭明龍提出之董事候選人楊
 仁德、謝遠智及獨立董事候選人林逸傑;股東周月枝提出之董事
 候選人林慶琳、張益昌及獨立董事候選人楊孟凡,共三組候選人
 列入本公司114年1月10日第一次股東臨時會之補選第三屆二席董
 事及一席獨立董事案之董事候選人名單,並禁止本公司再為任何
 異動。
7.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:
 本公司營運正常,本案對本公司之財務及業務無重大影響。
8.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:
 本公司已委任律師依相關程序及規定處理,將於113/12/19開庭。
9.其他應敘明事項(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,
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
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):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