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大讯息
公告本公司收到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來函
序號
2
發言日期
113/12/17
發言時間
08:25:57
發言人
林慶琳
發言人職稱
副總經理
發言人電話
04-23205691
符合條款 第 2 款
事實發生日
113/12/16
主旨
公告本公司收到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來函
說明
1.法律事件之當事人:本公司 2.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: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3.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:113年度商暫字第29號 4.事實發生日:113/12/16 5.發生原委(含爭訟標的): 本公司原定113/12/12召開董事會審查股東提名之補選董事及獨立 董事候選人名單,惟12/12當天部分董事及獨立董事請假及缺席致 未達法定開會人數無法召開董事會審查名單,提名股東因而向智 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聲請暫時處分暨緊急處置。 6.處理過程: 本公司於113/12/16接獲委任律師通知收到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緊 急處置之民事裁定,本公司應將股東(月太)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提出之董事候選人陳國強(法人股東(月太)湛生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代表人)、顧啟東(法人股東(月太)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)及獨立董事候選人林佳儒;股東鄭明龍提出之董事候選人楊 仁德、謝遠智及獨立董事候選人林逸傑;股東周月枝提出之董事 候選人林慶琳、張益昌及獨立董事候選人楊孟凡,共三組候選人 列入本公司114年1月10日第一次股東臨時會之補選第三屆二席董 事及一席獨立董事案之董事候選人名單,並禁止本公司再為任何 異動。 7.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: 本公司營運正常,本案對本公司之財務及業務無重大影響。 8.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: 本公司已委任律師依相關程序及規定處理,將於113/12/19開庭。 9.其他應敘明事項(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,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):無。